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盟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6日至12月26日,盟委第一巡察组对盟委办公室领导班子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政治巡察。2019年1月21日,盟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办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盟委办公室领导班子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以坚决果断的态度和有力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地开展了整改落实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盟委办公室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观念,严格遵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盟委办公室领导班子深刻地认识到,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巡察是发现问题,整改是解决问题。盟委办公室作为盟委的中枢机关,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我们做“两个维护”风向标、催化剂、把关人、监督员的重要检验,对巡察组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坚决落实。先后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盟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和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察的理解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及时将盟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印发各支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反馈意见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全面抓好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盟委办公室领导班子自觉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巡察反馈意见后,迅速成立由盟委秘书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及各科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盟委办公室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头抓、责任领导具体抓,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任务逐级分解、压力层层传递。先后召开两次室务会暨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和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认真研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完善整改内容,细化整改举措,同时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整改任务进行两次认领,从严从快从实推动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
(三)压实整改责任。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认真研究制定了《盟委第一巡察组对盟委办公室领导班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条条改彻底、件件落到位”的要求,针对指出的每个问题,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使整改任务、责任要求一目了然,实现整改落实清单化、项目化。坚持执行整改落实工作定期汇报、重大事项随时报告机制,倒排任务,明确进度,各责任领导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集中攻坚、立即解决,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限期取得阶段性成效,对需要长期跟踪落实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3项问题,盟委办公室共制定43项整改措施,其中31项立行立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到位,12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均已制定长效机制并认真加以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内容不完整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改完善了《中国共产党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将“重要项目安排”内容纳入其中,并明确了“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数额,已经2019年第8次室务会研究通过施行。二是加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做到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并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坚决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三是严格落实文件审核关,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公文制发基本工作流程》,对办公室制发的文件和制度规定,严格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和格式关,确保文件制度合法合规。
2、关于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相互批评缺乏问题针对性,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要求今后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坚持摆事实、讲表现,开诚布公点问题,既不搞一团和气,又不搞无原则纷争。二是盟委秘书长对办公室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见进行严格把关,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确保既有“红脸出汗”的辣味又有开出凝聚共识、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和效果。
3、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统一部署,明确工作程序,严格把关材料,统一制定印发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明确要求针对不同人提不同批评意见,体现辣味,戳中麻骨。二是机关党委组成督导组全程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支部委员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监督,防止出现同一问题重复使用不同人身上,确保会议取得预期效果。三是加强对支部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组织支部委员在会前集中学习《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教程》,熟悉掌握召开组织生活会各项流程的具体要求,确保支部各项工作标准规范开展。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和述职述廉报告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盟委秘书长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有关问题及时通报具体责任人并提出整改要求。二是坚持盟委秘书长把关,对班子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个人发言材料逐一进行审核,确保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对照检查材料中。三是2019年第7次室务会研究通过了《盟委办公室领导班子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其中明确要求班子成员把分管范围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提纲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并建立提醒监督机制,在相关会议召开前对班子成员及时提醒。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报备制度有关规定,要求各支部制定“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并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组织听一次党课。二是加强支部档案管理,印发了《关于做好党支部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按年度对支部档案进行自查,并交由机关党委统一管理。三是机关党委每半年对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6、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细化发展党员工作,印发《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至各支部,明确党员发展的流程、环节和时限。二是定期对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入党材料进行自查,梳理发展党员材料清单,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三是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务工作基础知识学习的通知》,引导机关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党员实用手册》等组织工作基本丛书,熟悉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7、关于党费收缴制度内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党员交纳党费定期提醒机制,月初通过微信等方式及时提醒党员主动交纳党费。三是建立党费专户,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四是对已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提前征求业务主管部门、办公室班子成员和各科室意见,并经室务会研究通过后印发施行。
8、关于盟委办机关党委对个别支部换届工作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机关党委工作人员进行调整,优化分工,建强队伍,对支部换届、发展党员等工作严格审核,避免出现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并制定《盟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专职人员职责分工》。二是制定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程序图示,有效指导各支部规范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部分文件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办公室机关党委2017年(办公厅更名办公室)以来印发的60余份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对“厅”改“室”、“处”改“科”全部清查整改,共整改文件6件。二是优化发文流程,严格执行文件审核制度,加强对文件制发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着重加强机构名称变更等特殊时间节点发文审核工作,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10、关于部分工作制度内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反馈意见指出的9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重新审核把关后印发执行。二是对机关内部各项制度全面自查,及时整改表述不准确、行文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各项制度科学规范,更具操作性、执行性,共计修改完善26项。三是完善文件审核把关流程,不断提高文件制度审核水平,确保制发的文件制度严谨规范。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关于受处分党员权利未按期恢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的指导意见〉应知应会知识手册》,通过组织开展知识测试,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台账式管理,细化工作任务,设置提醒时限,推动党纪政纪执行落实到位。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2、关于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科室结合岗位实际,开展岗位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科学划分岗位风险等级,有效规避岗位风险,各科室负责人严格对岗位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把关。二是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进行签字背书上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复审,如有雷同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的良好成效促进办公室“三服务”水平再提升
经过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需要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扩大整改成效。盟委办公室领导班子将继续深入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强化问题导向,继续抓实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进行自查,巩固整改成果。二是坚持举一反三,丰富整改成果。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深入查找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把整改工作同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紧密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三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靠制度管人、用权、办事,不断提升办公室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以巡察整改的良好成效促进“三服务”再上新台阶。
兴安盟委政研室(改革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盟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6日至12月26日,盟委第一巡察组对盟委政研室(改革办)进行了常规巡察。1月21日,盟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关于巡察政研室(改革办)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盟委政研室(改革办)领导班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讨论,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根源,准确把握形成问题的症结,明确整改措施,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肩负起“一岗双责”,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把整改成果转化到位,坚决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带头抓好整改工作,强化跟踪督办,坚持从严、快速、务实,在前期“边巡察边整改”的基础上,逐一细化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所有整改任务都落实到人。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的具体内容,采取对号入座、逐条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持以整改落实为切入点,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机制上的问题和不足,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整改成效的引领作用,充分用好、用活整改成果,将整改落实作为政策研究和深化改革事业发展的助推器,使全体干部职工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和作风上有质的提升,向盟委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二、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政研室(改革办)逐一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进度,相关领导和干部主动认领整改任务,认真进行整改,并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民主生活会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召开的问题。
进一步明确了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列出清单,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掌握。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召开了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向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各旗县市委改革办、盟直相关部门和干部职工等方面征求意见建议,发放征求意见书,收集意见建议,并全部纳入领导班子或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提高了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和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相互批评,形成了相互批评材料,批评体现了辣味,做到了红脸出汗、真批评、敢批评,会议结束后指定专人整理会议记录,形成了会议召开情况的专题报告,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完善后续整改材料,认真加以整改,提高了民主生活会效果。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严格把关。
2、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认真的问题。
党支部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召开了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明确了工作程序,对会议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由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发挥指导监督作用,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之间的相互批评体现辣味、戳中麻骨,形成了党员相互批评材料,并将相互批评意见纳入了个人发言材料,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加强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和有关要求的学习,提高了党员干部对开好组织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对党员干部的个人发言材料进行了审核把关,对下一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重要会议和文件制定了2019年党支部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执行。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经常性的开展了党支部集体学习、交流研讨、实地参观和党员自主学习,即丰富了学习形式和内容,又提高了学习效果。积极参加了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等部门开展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纪律作风方面的教育培训和讲坛讲座,促进了干部职工整体能力显著提升。组织党员学习掌握应知应会的政治理论知识,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提高学习广度和深度,切实提升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综合业务素质。向党员干部发放《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要求党员干部学习掌握,并通过测验和提问等方式测试学习效果,巩固学习成果。
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落实了意识形态责任制,明确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了“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员干部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将每个岗位都打造成意识形态工作的铜墙铁壁。建立了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切实加强了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对机关业务方面的QQ群、微信群等载体进行了严格监管,防止出现不当言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将党建工作纳入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员干部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了党建工作水平。对支委会参会人员的讨论或发言做了全程记录,体现会议讨论过程和参会人员的意见、表决程序,提高了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加强了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建设,领导带头转变作风,认真开展了“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切实整治了“四官”问题,建立了良好的政治生态。班子成员提高认识,认真撰写了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主要领导加强对报告的审核把关,杜绝出现不认真、不规范、不严肃、雷同化现象,并长期坚持。加强了机关内部管理,严把文件起草关、审核关、制发关。严格把关文件制发程序,重要文件主要领导签发,其他文件分管领导签发,所有文件科室负责人核稿,提高了办文办会规范化水平,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效果。加强了文稿起草工作,提高文稿质量。全面排查了各项学习记录,梳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解决。指定组宣委员为党支部学习记录人,认真记录党支部学习笔记等相关学习笔记和记录,提高了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健全完善了机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务卡报销,避免了使用较大现金量。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严把审核关,加强财务管理,消除风险隐患。规范了出差管理审批程序,在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工作出差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对所有报销单据由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规范了财务支付手续,没有履行经手人签字等程序的不予履行支付手续。针对违规报补助的问题,由涉及到的人员全额退回了违规报销的补助。规范了单位驻地的出差报销事项,取消了在乌市、前旗下乡的补助,杜绝发生违规报补助等现象。
2、关于没有开展经常性的纪律警示教育的问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同时开展经常性的纪律警示教育。规范了文件签批程序,对上级下发的警示教育文件材料及时传达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认真传达学习了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警示教育文件。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落实了领导班子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避免简单化和雷同现象的发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开展,健康发展。主要领导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了文件签批程序,认真组织学习上级部门在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期间印发的严明纪律的通知,开展督促检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取得实效。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紧扣个人岗位职责准确查找了风险点,逐一列出了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深挖风险产生的根源,根据风险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评定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水平,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了自身履职过程中的“高压线”,自觉抵制腐败现象和各种不廉洁行为。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盟委政研室(改革办)领导班子切实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对接、沟通,形成双向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领导参加会议,充分征求其意见建议。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并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迈进
政研室(改革办)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把巡察成果运用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还需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敢于担当,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盟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持续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加快建章立制,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靠制度管人、用权、办事,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以巡察整改的良好成效促进我盟全面深化改革和政策研究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盟委政研室(改革办)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82-8266234。
邮寄地址:兴安盟委政研室(改革办)937办公室。
电子邮箱:gaigeban2014@126.com。
中共兴安盟行政公署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盟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6日至12月26日,盟委第四巡察组对盟行署办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2019年1月21日进行了意见反馈,指出了存在的6方面14个问题。盟行署办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反馈意见,成立以行署办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开展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行署办发展的重大推动作用
盟委第四巡察组在行署办巡察工作期间,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对个别谈话、查阅材料和实地考察中掌握的情况及时进行归纳总结,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对行署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健全完善管党治党体制机制和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纪律等重大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特别是向行署办提出了有针对性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我们深刻认识到这次巡察是改进行署办工作的一次巨大推动,也必将牢牢把握这一有利契机,进一步做好“三服务”工作。
二、认真贯彻巡察意见,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盟委第四巡察组到行署办开展巡察工作,是对我们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一次集中检验,也是对我们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党性会诊”、“廉政把脉”、“政治体检”和“全面检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当作一次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定的信心、负责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更加迅速主动地抓好贯彻落实。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说立行,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将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坚持行署办党组对整改工作负总责,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为主要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对反馈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把全部问题清单化、项目化,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逐条跟踪督办,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保证条条改到位、件件有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三、强化整改执行力,坚决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行署办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组织党组成员开展“四个必谈”谈心谈话,充分了解掌握分管科室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支部党建工作开展等情况,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2019年3月20日,组织召开行署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盟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摆自身不足,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
三是2019年3月25日,在充分总结2018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行署办机关全体职工大会,对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是2019年3月26日,请盟党校老师为党员干部作《锤炼优良作风,积极担当作为》专题讲座,进一步深化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机关党建工作引向深入。
2.关于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2019年3月29日,召开行署办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通过《兴安盟行署办公室“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二是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严格按照前期准备、动议调整、任前报批、讨论决定、任后报备五个程序,选拔配备盟机关事务管理局9名科级干部。
三是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召开行署办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实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从2019年开始,行署办党组成员已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自评发言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党组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部分。
二是3月25日,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召开行署办2019年上半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班子成员增补不及时的问题。
严格按照党组织班子成员增补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对行署办机关党委班子进行及时调整和增补。2019年3月6日,行署办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名拟任机关党委书记人选,行文报请盟直属机关工委并获批准。由于工作调整,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需增补,9月16日,行署办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名拟任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人选,行文报请盟直属机关工委并获批准。
2.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基本制度,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党组全体成员于2019年3月20日前,按要求已全部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深入进行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
二是办公室机关党委安排专人,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对离退休党员缴纳党费额度进行重新核算,并通过派送专门书信、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提醒和引导离退休党员及时足额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尊重离退休老党员自主意愿的前提下,指派专人为其党组织关系转移就近街道办事处(社区)提供服务。
3.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强化体制设计。利用这次行政机构改革的契机,加强内设科室前期调研,主动对接咨询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其它盟市办公机构,科学研判分析,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办公室职责重新调整设置。2019年10月,盟编委会印发了《关于调整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兴机编发〔2019〕72号)。
二是规范干部任免。全面深入考察干部,结合综合素质、日常表现、工作实绩,提任、调任行政及事业单位科级干部17人,力求做到人岗相适。
三是加大轮岗力度。按照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大盟直党政群机关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轮岗工作的通知》(兴组通字〔2017〕70号)要求,全面实施科级干部轮岗,2019年行署办公室科级干部轮岗12人。
四是加强培训交流。在湖南大学举办全盟政府办公系统党务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共49人参加;邀请鄂尔多斯政府办公室就加强政府办公系统建设进行深入交流学习,邀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相关政务处室负责人就提高文稿和办文质量进行讲解和交流,切实提高盟行署办公室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作风建设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对2016年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流于形式等问题进行深入反思,将其作为典型的形式主义案例在3月25日召开的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部署会议上进行了通报。2019年3月26日,行署办机关党委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盟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此案例进行学习。在加强机关执行力建设、加大督促力度、抓好任务落实等方面下足功夫,对存在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和责任人进行约谈,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2.关于党建资料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标准,做到了档案管理“四个统一”,即统一文件柜、统一档案盒、统一档案封面、统一档案装订,已对机关党建各项工作资料进行了分类梳理、装盒归档。实行电子资料录入、汇总,并保证电子资料与书面资料内容一致、同步更新。建立了机关党建工作资料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更新、准确归档,并注意保密。
二是要求遇有人员变动时,做好文件资料交接工作,列出材料和文件清单,办好交接手续,防止出现材料丢失和文件不全现象发生。
3.关于网站内容建设还需完善的问题。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优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结合我盟实际,制定《兴安盟政府网站监督管理办法》,加大网站建设管理考核问责力度。
二是对盟行署网站栏目进行整合,能归并的栏目进行归并,删除无法更新资料的栏目。
三是根据栏目内容情况,将相关栏目的更新维护落实到各部门,明确责任任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四是在盟政务服务局软件开发完善后做好链接维护工作,在此之前,做好办事服务的说明。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财务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修订完善《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务卡使用实施细则》,全面执行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因公出国、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资产登记等相关财务制度,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要求,通过严格公务出差审批、控制外出人数、降低交通费用支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等举措,全面加强对公用经费支出核准和审批,保证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合规合法、手续完备。
2.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一是认真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完善固定资产明细账,积极通过核销、补录等形式进行分类处置。
二是建立健全采购审批、固定资产验收、固定资产处置环节控制、日常管理细则等有效管理机制,明确固定资产的取得与验收、日常保管、处置与转移等各环节的控制要求,全面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3.关于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一是加大清收与追缴力度,对陈欠款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核实登记,组成专人专班逐一清欠催缴,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提出处置意见,履行相关程序,确保每一笔款项清理到位。
二是加强财务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定期审核往来款明细,及时进行账目清理结算,避免出现长期挂账现象,坚决防止出现坏账、呆账。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19年2月14日,成立了行署办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发了专项行动整治方案。
二是2019年3月6日,行署办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报请盟直属机关党委成立了行署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已获批同意。按要求召开机关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行署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办公室内部监督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
三是2019年3月6日,行署办召开了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安排部署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四是2019年3月29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兴安盟行署办公室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兴安盟行署办公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单位职能和业务工作实际,全面查找领导班子、机关科室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强化日常监控,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五是2019年3月21日至28日,行署办统一安排党组成员按要求听取分管科室、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党组成员抓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工作。
六是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核心内容,结合行署办实际对行署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进行细化,进一步增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2019年3月27日,盟行署办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加强与监察室沟通,相互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要求派驻纪检组的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做到经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经常开展监督和批评教育,及时对新担任转任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四、坚持常抓不懈,把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在盟委第四巡察组的帮助和指导下,行署办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按照盟委和盟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进一步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行署办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盟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适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纪律执行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行署办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82-8266621;邮政信箱: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盟党政大楼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1802室;电子邮箱:497725987@163.com。
中共兴安盟水投集团党支部关于盟委第七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兴安盟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6日至12月26日,盟委第二巡察组对盟水投集团公司党总支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政治巡察工作。2019年1月21日,盟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水投集团党总支高度重视盟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水投事业发展。
(一) 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2019年1月21日巡察反馈会后,公司党总支立即围绕盟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盟委第二巡察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向我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很强的整改建议。对盟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党总支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好。同时水投集团公司深刻地认识到巡察工作是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契机,能够为水投集团公司带来了重大促进和鞭策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公司党总支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成立水投集团公司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周彪同志任组长,公司党总支成员王海峰、王晓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子公司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责任分工;党总支及时召集有关部室、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研究细化整改措施,负责具体问题整改的组织指导、督查推进等工作,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综合部,由综合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公司党总支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广泛征求意见,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盟委第二巡察组对兴安盟水投集团公司党总支开展常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六个方面9项问题,确定了36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公司党总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行立改,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坚决将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公司先后召开了党总支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多次整改工作调度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盟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及制定的《巡察整改方案》进行逐一研究逐一梳理,逐一拉出问题清单、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落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同时,采取调整内设机构、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出台相关文件等措施固化整改成果。对水投集团公司所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修订完善了《盟水投集团公司制度汇编》,并下发到集团各部室及各子公司,坚决贯彻落实执行。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强化问题导向,立行立改促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的问题。(1)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民主决策程序和要求,并以正式文件下发至水投集团各部室及各子公司,严格遵照执行。(2)制定了《下属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以正式文件下发至各子公司,并严格遵照执行。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1)成立党群工作部,配备专职人员。(2)2019年1月16日,组织全体党员集体观看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制作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教程》视频光盘,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各项流程,并于1月21日和22日,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流程,3个党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会前制定方案,开展谈心谈话,形成发言提纲,会上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杜绝了以提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在第十二督导组的安排部署和严格把关指导下,1月28日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会前、会中和会后各项工作。会前上报了召开民主生活会方案、组织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根据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向盟纪委监委和盟委组织部上报了情况报告和相关材料。(3)按照盟直机关党委下发文件要求,2018年度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未超过三分之一,符合文件要求规定。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学习教育不深入,效果不明显问题。(1)按照盟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机关企事业单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方案》(兴宣发〔2018〕84号)要求,结合实际,各党支部和党总支每月各组织一次学习。(2)2018年12月12日已将党建材料自查自纠情况上报至巡察组。(3)已为公司每位党员印发学习卡;从2月15日起,每周在公司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应知应会理论知识,已推送20期。(4)党总支与下属3个支部于2019年1月29日签订了2019年度党建工作责任状。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问题。(1)已将《兴安盟水投集团公司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下发到各党支部、各部室和各子公司,明确了责任分工;(2)2019年1月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全部对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了查摆剖析;2019年1月29日,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中,考核比重占到了25%;(3)按照网上“学习讲堂”建设要求,每周定期推送主流思想舆论;(4)已更新完善了党内制度汇编,包括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务公开制度等相关党内制度;(5)制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并纳入公司制度汇编。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关于选人用人违反规定的问题。(1)公司于2019年1月成立人力资源部,重新梳理工作职责,将选人用人工作纳入部门职责,由专门机构专职负责选人用人相关事宜。(2)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民主决策程序和要求,并以正式文件下发至集团公司各部室及各子公司。(3)依据《兴安盟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和《兴安盟直属企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了公司《岗位级差与晋升制度》,进一步规范环节干部晋升程序,修订完善《员工招聘与录用办法》,制定《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评估表》《拟聘用人员考察征求意见表》进一步完善录用审核程序。(4)制定《下属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招聘人员和环节以上干部的调整及任免进行规范。(5)对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的五名员工进行了诫勉谈话,并与其签订了承诺书,五人分别作了深刻的个人检讨。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6、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1)涉及多报出差补助、超标准住宿和乘坐交通工具的公司员工,于2019年2月28日以前将多报销的差旅费全额退回到公司财务部。(2)关于出差住宿报销,严格按照《兴安盟水投集团公司关于调整出差住宿费标准的通知》(兴水投字〔2018〕57号)执行。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7、关于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1)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公司成立审计监察部,加强内部审计、监察和管理。(2)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8、关于清理应收陈欠款消极应付。
(1)制定《清理应收陈欠款工作方案》。(2)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往来账款登记簿。(3)明确内部管理责任。(4)聘请专业会计机构论证核查,并经国资委批复,9笔应收陈欠款已全部整改完毕。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1)下发了《兴安盟水投集团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兴水投党字〔2019〕15号),明确了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任务分工;2019年1月29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2)下发了《兴安盟水投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兴水投党字〔2019〕16号),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排查工作。
10、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责任缺失问题。一是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克服人手紧缺的因素,积极参加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力度,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台账式监管办法》要求驻在单位认真执行报送备案制度,同时创造条件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的监管跟进。二是建立定期工作沟通交流机制。派驻纪监组于2019年年初与驻在单位 班子成员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沟通交换意见;与新到任的班子成员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三是开展常态化监督,注重抓常态、抓习惯。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加大执纪督查力度,提出整改要求,要求驻在单位有回声有反馈,促进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日常工作多运用第一种形态,注意抓早抓小,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形成常态。四是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2018年已组织3次对驻在公司的督导、检查,2019年将进一步加强明察暗访的频次,采取一些措施和手段,努力发现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三、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果
盟水投集团公司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还需要继续努力、不断深化,还需要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下一步,我们将持 续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巡视、盟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有计划分阶段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真正做到以制度建设的成果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及各方面建设,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五个兴安”建设做出国有企业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8390226 党群工作部;电子邮箱:xam st@126.com ;联系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五一街翁根路38号。
中共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盟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6日至12月26日,盟委第三巡察组对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21日,盟委巡察组向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一)坚持领导、落实责任。盟委第三巡察组向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党支部反馈巡察意见后,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党支部高度重视,态度鲜明,把盟委巡察组交办的巡察整改任务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说立行,不折不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坚决将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坚持党支部对整改工作负总责,明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副书记为主要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牵头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整改任务。
(二)仔细研究、细化任务。支部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逐一研究梳理,一项一项拉出问题清单、一条一条细化整改措施、一件一件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制定了《关于盟委第三巡察组对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持做到整改不见效坚决不罢手,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收兵,确保巡察组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落实,决不留下死角。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坚持以重点难点突破带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实施意见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等6个方面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一件一件抓实,一步一步深化。坚持严肃问责,对在整改落实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不重视、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整改执行力,坚决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强化政治意识。在党支部(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二是多次在党支部(扩大)会议上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并通过微信群、qq群转发、公示栏公示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三是经过三次专题研究修改,经党支部会议研究通过了《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制度》、《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制度(试行)》、《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制度(试行)》印发执行。四是经党支部会议研究通过《关于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于3月26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印发执行,同时将督查结果纳入考核,通过督查组的督查确保上级的决策和重要指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和落实。
2.关于变更董事、监事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法律学习,党支部(扩大)会议上2次学习《公司法》全文,同时再次深入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章程》。二是2019年3月28日邀请盟党校法学教研室刘思哲主任结合《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法》进行专题讲座,提升了公司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三是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董事会审议通过《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并印发执行,进一步明确董事会职权及变更董事相关工作流程。四是在党支部(扩大)会议上研究通过《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职工大会议事规则(试行)》并提交职工大会审议,2019年3月26日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了《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职工大会议事规则(试行)》。
3.关于决策随意草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经过5次修改,党支部会议研究通过《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使决策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二是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董事会审议通过《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并印发执行,进一步明确董事会权责和议事规则。三是组织起草《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职工大会议事规则(试行)》(草案),并将草案印发全体员工书面征求意见,并在党支部(扩大)会议上研究通过《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职工大会议事规则(试行)》并提交职工大会审议,2019年3月26日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了《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职工大会议事规则(试行)》。四是在党支部(扩大)会议上学习《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监事会职责、监事职责及职工监事的产生办法。五是董事会审议批准蒙古国兴安盟博远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与安徽耐可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合作的报告》、《关于暂缓购买办公车辆及聘用律师的报告》的议案,对未落实的3项重大事项重新作出决策。六是经党支部会议研究通过《关于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于3月26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印发执行,通过督查组监督的方式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工作进度、保证工作质量。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组织公司党支部全体党员安装“学习强国”APP的基础上扩展到全体员工安装“学习强国”APP,并纳入考核,强化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学习理念。二是2次党支部会议研究通过《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强化支部学习管理。三是经党支部2次研究,通过了《学习讲堂》宣讲计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计划》、《“两学一做”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进行学习。四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党员政治生活档案》,明确专人负责,如实填写,做好各项政治生活记录。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先后多次在党支部会议和党支部(扩大)会议上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盟委(扩大)会议、盟纪委(扩大)会议、全盟宣传思想工作会、全盟组织部长会议的讲话精神,及时传达上级会议内容。二是2018年12月4日召开临时支部会议,研究成立党支部及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并将议案上报盟直属机关党委。2018年12月5日盟直属机关党委批复同意我公司成立党支部的请示(《关于成立中共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支部的批复》),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三是2019年3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并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将《中共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支部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上报盟直属机关党委。四是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党支部学习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五是3次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宣传思想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筹备工作,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了2019年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党建工作会议,总结 2018年党建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党建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一是党支部(扩大)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二是党支部(扩大)会议传达中共内蒙古兴安盟纪委文件《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四风”反弹回潮的通知》,强调节前廉洁纪律。三是公司党支部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成立“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政治生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关于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政治生态实施方案》,2019年2月20日公司党支部召开“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政治生态动员会。四是党支部研究通过《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学习考核制度(试行)》,并提交董事会审议,3月2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学习考核制度(试行)》),将各项学习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涉外工作制度缺失的问题。
一是党支部先后2次专题研究蒙古国子公司各项制度,3月21日党支部会议研究通过《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护照管理制度(试行)》、《蒙古国兴安盟博远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试行)》、《蒙古国兴安盟博远有限责任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试行)》。二是党支部会议研究通过《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召开2019年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宣传思想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与蒙古国子公司负责人签订《2019年意识形态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四是3月25日邀请盟外事办、盟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开展“因公出国(境)人员行前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讲座,分别针对出国前的外事纪律和国家安全相关事宜进行培训,并在讲座结束后为公司每位员工发放《因公出国(境)人员培训手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手册》。五是党支部会议听取了蒙古国兴安盟博远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六是党支部书记同蒙古国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单独谈话,明确了责任和目标,并同蒙古国子公司全体员工开展集体谈话提醒,要求在蒙工作人员筑牢思想防线。
2.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约谈财务人员,明确要求要按照《会计法》要求,做到日清月结;制定详细的自学计划,深入学习《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把学习变为常态化,做到财务人员自学与全体职工学习相结合。二是新制定《财务工作守则(试行)》一项财务制度,修改完善《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试行)》、《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三项财务制度。通过“派车单”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防止公车私用现象发生,公司办公室办理了专用加油卡,并严格管理。各部门购买办公用品需填写请购单。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公司领导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六) 反腐败斗争方面
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2018年11月26日党支部(扩大)会议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进行现场答题。2019年2月15日党支部(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了《兴安盟纪委(扩大)会议精神》。3月12日党支部学习盟纪检委转发《2019年集中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的通知》。二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三是积极主动与新调整的派驻纪检组进行工作对接,并向派驻纪检组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核心内容清单》,同时每季度向驻在纪检组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履责台账。四是3月22日召开2019年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派驻纪检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并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会上派驻纪检组组长与公司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坚持常抓不懈,把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兴安盟博远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来解决,还需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敢于担当,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一)建立长效机制。下一步,博远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巡视、盟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提高政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公司党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夯实基层基础,筑牢战斗堡垒。
(三)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切实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提高公司党支部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将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分解,把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司党支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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